关于兴平乡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兑付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3-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2023 〕 13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 2024 〕 21 号)和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农函〔 2025 〕 12 号)文件要求,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乡肉牛养殖场(户)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每头牛补助干草不超过 1 吨,每 5 只羊补助干草不超过 1 吨。每吨补助 144 元进行补贴。养殖户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 3000 元,养殖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 2 万元。没有肉牛存栏或肉羊存栏的不予补助。经农户申请,村级汇总,乡级组织验收,我乡饲草补贴资金共涉及 37 户,购买饲草数量 894.4 吨,补贴资金 109996.8 元。现将到户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及补贴资金发放有问题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 :2025 年 3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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