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4-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 2019 〕 2 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 三个责任 ” 和 “ 三项制度 ” 。 “ 三个责任 ” 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 三项制度 ” 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 三个责任 ” 和 “ 三项制度 ” 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 连廷仓 西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 19909549863 职 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 任 人: 雷兵兵 西吉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 13299540919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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