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8-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宁人社规字〔2024〕8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同心县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一)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