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群众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并退还未享受到的项目中费用的问题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3-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并退还未享受到的项目中费用的问题,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群众在沙湾市某店铺办了2600元的减肥项目、2980元的塑型项目,合计5768元(其中有100多元清洁头皮的费用),有微信转账记录为证,项目时长共计3个月,群众只去了10几次(20多天),本来只想减肥,但老板向自己推荐塑型项目和减肥产品,群众还购买了减肥产品压片糖果1盒(399元/盒)。群众因工作原因将要离开本市,要求商家将未享受的项目进行退款,商家只退还了塑型项目2980元,群众表示不认可。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商家向群众退回余款580元,双方和解,群众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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