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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王团镇和张家塬乡生态移民迁出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公告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公示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宁政发〔2011〕58号)、自《 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39号)和《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集体所有土地收归为国有的决定》(同政发〔2017〕104号)的相关规定,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拟将王团镇白土崾岘村等12个生态移民迁出村 和张家塬乡陈家台村等9个 生态移民迁出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含耕地、建设用地中的宅基地和特殊用地)(耕地以“二调”地类数据为准)收归国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将王团镇12个生态移民迁出村总计236242.91亩(其中:白土崾岘村26728.89亩、阿布条村22549.16亩、堡子掌村12804.15亩、川口村7710.34亩、大湾村14165.99亩、甘草掌村16385.29亩、红沟阳洼村20451.07亩、虎家红湾村25200.72亩、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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