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8-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政发〔 2021 〕 67 号 ) 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现就《 西吉县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0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并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2023 年重新公布(没有调整),该标准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到期。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确保区片地价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 2024 〕 191 号) 要求 , 西吉县自然资源局 组织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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