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的要求,进一步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全面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和田市、皮山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2:00—12:19。 二、试鸣范围 和田市、皮山县城区。 三、试鸣信号 试鸣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试鸣过程共19分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