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本单位“2018年度见习人员补贴资金”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19-12-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8〕96号)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正安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的通知(正人社通〔2018〕4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2018年招募到本单位的1名见习生见习期已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期满后各用人单位需要申报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对见习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见习人员,将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的60%进行补助,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的80%进行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本次共兑现见习补贴1家单位、见习生1人,补贴资金共计10584元。现将各单位申报的见习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正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52--6426975)。 附件1:正安县2018年部分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见下)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