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公安局、正安县应急管理局 、正安县综合执法局关于正安县中心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1-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巩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成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预防火灾,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就正安县中心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放区域及时间:尹珍北路(原老车站转盘至泊景湾售房部门口),2020年1月24日22时至2020年1月25日凌晨2点。 二、禁放区域:县中心城区(凤仪街道)范围为东至高速路收费站、污水处理厂,南至田生隧道、电力公司,西至山水家园小区、三层马路,北至尹珍大桥、汪家田安置还房小区。 三、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四、在禁限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举办大型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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