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关于兑现“2018年度见习人员补贴资金”的公示(第四次)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3-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关于做好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遵市人社通 〔 201 8 〕 96号 )和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正安县 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方案 》的通知 ( 正人社通 〔 201 8 〕 41 号 ) 要求,我县 2018年招募派遣到县社保局的1名见习生见习期已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 , 期满后各用人单位需要申报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实行 “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见习时间为 3-12个月,对见习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见习人员,将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的60 % 进行补助,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 % 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 (1470元)的80 % 进行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 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本次共兑现见习补贴1家单位、见习生1人,见习补贴金额10584元,保险补贴金额288元,补贴资金共计10872元。现将各单位申报的见习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 为 5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 正安县人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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