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市级副总河长、市级负责河湖(流域)河长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8-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省、肇庆驻四会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落实和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市级副总河长、市级负责河湖(流域)河长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四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市级总河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黄建平(市委书记) 总 河 长:李伟忠(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总 河长:罗浩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钟子亮(市委常委) 二、四会市市级河湖(流域)河长名单 北 江:黄建平(市委书记) 绥 江:李伟忠(市委副书记、市长) 青 岐 涌:李伟忠(市委副书记、市长) 龙 江 河:陈腾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局长) 漫 水 河:严 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清 莲 渠:夏巨德(副市长) 曲 水 河:黎庆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何 礼 河:汤家欢(副市长) 江谷水库:钟子亮(市委常委) 水迳水库:何旭辉(副市长) 四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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