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20年度四会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
| 公示日期 | 2019-11-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规 范 河道采砂秩序,保障防洪、供水和水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 市 河道水情 、 河床现状等实际情况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 2020年度我市河道河砂可采区 和 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 绥江干流四会段讴公塘可采区:起点距四会市下洞村绥江码头上游第一道丁坝 100m,终点距离四会市与广宁县河道界100m;距离左岸西岸围堤脚最小距离50m,距离右岸常水位岸线最小距离50m,遇岸边陡坡或有塌方位置离岸距离应适当增加。可采区长900m,平均宽约220m,开采面积20万㎡,控制开采平均深度1.3m,年控制采砂量25万 m 3 。允许 1艘400kw及以下抽砂船和2艘运输船作业。开采期限1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日期为准)。 二、 禁采区: 2020年度我市境内河道除上述 可采区外 ,所有河道均为禁采区。 特此公告。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 12 日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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