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四会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9-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四会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经四会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市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扬和奖励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修订)〉的通知》(四府规〔2020〕3号),我市决定开展2020年度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为做好本次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 (二)评审事项按照《四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四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工程质量类申报企业不受在四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条件限定。 (二)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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