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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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公示日期2021-03-2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肇府函〔2020〕198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现公告如下: 一、市行政区域内13个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前已立案的由原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此后立案由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道办理。 二、调整由镇街道实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共有27项,目录详见附件。 三、相关市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道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市人民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镇街道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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