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8-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姓名:王奇祥;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古水镇古水居委会*号;身份证号码:44282319******5093。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7月4日对你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宁城责催字〔2023〕009号),对你逾期未履行自行拆除位于广宁县南街镇本策村委会(工业园)擅自建设的面积为5461.04平方米钢结构铁棚的义务的行为进行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订版)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王奇祥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宁城责催字〔2023〕009号),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取《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58-8635363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宁城责催字〔2023〕009号).pdf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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