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9-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姓名:孙泽敏;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石化路劳保站家属楼*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410901********0014。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5月8日对你在担任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广宁县粮食中心储备库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期间因你未履职到位造成你单位名下建设项目(广宁县粮食中心储备库项目)在建设工程中出现违法转包行为作出《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城管罚告字〔2023〕010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订版)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城管罚告字〔2023〕010号),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取《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58-8635363 特此公告。 附件:《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城管罚告字〔2023〕010号).docx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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