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广宁县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4〕35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4〕128号)精神,结合各水库安全责任人员变动情况,我县重新调整了2024年度广宁县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和2024年度广宁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宁县水利局规划计划与水利工程建设股反映。(联系人:廖永乐,联系电话:0758-8669685,电子邮箱:gnxslj-gjg@zhaoqing.gov.cn) 附件: 1、2024年度广宁县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pdf 2、2024年度广宁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pdf 广宁县水利局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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