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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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的公告

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公示日期2024-11-1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 〔 2015 〕 2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科教 〔 2017 〕 21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晋财教〔 2018 〕 4号 )和《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 2023 〕 72号 ) 精神,结合我 县 实际,对自愿到我 县 艰苦地区基层单位 (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 202 1 年毕业并参加工作) ,由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对象及要求 1. 202 1 年应届毕业生、次年 6月30日前到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学生 ;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 不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毕业生 , 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 由县 (市、区)人 社等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招录的正式编制内的毕业学生 。 2. 工作岗位地处艰苦地区的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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