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特色种植试验示范项目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在县行政审批局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 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地块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 4、有试验示范品种,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 5、示范地块交通便利,示范带动能力强,且有能力举办观摩活动。 6、能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遴选程序: 有意向的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递交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村振兴、财政组织有关人员核查论证,符合上述条件,经现场考察评审认定后,确定实施主体。 三、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纸质书面申请表一份,加盖主体单位公章,实施主体法人签字。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3、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示范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石峰斌 联系电话:13835077284 电子邮箱:wznyj2006@163.com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五寨县2023年特色种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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