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沟河茹村段(桩号10+671~11+105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等有关规定和《五台县石沟河茹村段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实施方案》,五台县水利局委托山西杰诚明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对石沟河茹村段河道进行了详细踏勘,编制了《五台县石沟河茹村段(桩号10+671~11+105段)治导线及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方案》,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对五台县石沟河茹村段(桩号10+671~11+105段)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 调整范围 石沟河茹村段(原河道管理范围线桩号 10+671 ~ 11+105 )。 二、 划界标准 执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调整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为188.2m3/s,与原划界成果一致。 三、 划界成果 调整后的石沟河茹村段河道划界长度516m(桩号G10+600 ~ G11+105),其中桩号G10+643 ~ G10+881段为 《五台县石沟河茹村段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规划 治理段,治导线规划宽度5.5m,河道划界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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