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 〔 2023 〕 4号)和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台县市县发证矿山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忻政函〔2023〕101号) ,现将已列入 的 五台县高洪口乡中兴石料厂有限公司与五台县沟南乡马家庄鑫盛石料 厂 进行公告。矿山 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为原采矿权人 。 一、关闭要求 列入本公告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 五台县高洪口乡中兴石料厂有限公司与五台县沟南乡马家庄鑫盛石料厂 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及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结清从业人员薪资,妥善安置从业人员。 二、关闭措施 (一)高洪口乡人民政府与沟南乡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要动员企业主动配合拆除供电、供水、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要加强对辖区内关闭矿山的巡查和监管,消除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和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地表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严防私自恢复开采,对发现私自恢复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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