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五台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 2023 〕 682号 ) 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晋发改规发 〔 2024 〕 1号)精神 , 结合我县 实际情况, 对五台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人 民政府第40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优先。 立足促进天然气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效反映城燃企业成本变动情况,稳定天然气市场供需关系,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二)同向联动。 实行对应联动,下游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化做同向调整。 (三)统筹兼顾。 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 二 、主要内容 (一) 联动范围。 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含通过管道、汽车、船舶等方式的运输费用)实施联动。采购价格按照燃气企业采购的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二)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燃气企业购气价格变动达到或超过 0. 10 元/ 立方米时, 启动价格联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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