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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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公示日期2024-04-1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长审管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壶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壶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长治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壶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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