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平顺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 (平政发〔2023〕54号)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
| 公示日期 | 2024-11-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范我 县 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经 县 政府研究,现对《 平顺县招商引资 奖励办法 ( 试行 ) 》( 平 政发〔202 3 〕 54 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平顺县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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