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民政局 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5-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非法社会组织的定义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 非法社会组织的常见表现形式 1. 利用 “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热点、贴标签,开展活动骗取钱财:此类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家重点战略旗号,伪装成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正规组织,吸引公众关注与信任,进而骗取财物。 2. 冠以 “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伪造相关文件,在境内外开展活动:通过使用看似权威、广泛的名称,伪造政府批文等文件,在国内外迷惑群众参与其非法活动。 3. 以 “公益慈善”“学术研究”“行业交流”等名义,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布广告:利用人们对公益、学术等领域的支持与关注,诱导加入会员并收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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