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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普通传染病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行政许可决定书(北城水保〔2021〕55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公示日期2021-04-2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我局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受理你 公司 提出的北海市结核病防治院普通传染病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331.58 ㎡。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 一 级目标。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 1.0 ,表土保护率达到 92 %,渣土防护率达到 97 %,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 98 %,林草覆盖率达到 27 %。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 五 )本项目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 二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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