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9-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道防线”作用 , 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壶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需要,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选聘 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驻县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接受 县综治中心 指派或者纠纷当事人选择调解矛盾纠纷; ( 二 )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引导 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 三 )向 县综治中心汇 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 , 及时报告 工作中发现的 重大矛盾纠纷情况, 积极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 预防化解 工作 ; ( 四 )对调解成功 的 案件进行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档。 ( 五 ) 完成 县综治中心 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要求及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具有壶关县户籍,在壶关县城有固定住所; (三) 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四)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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