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3-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 6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 6 〕 2 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 6 年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壶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壶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 壶关县户籍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 在壶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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