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象山区委办公室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人员提前返岗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1-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关单位人员提前返岗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厅函〔2020〕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人员提前返岗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全力应对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前返岗的领导干部职工 (一)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含处级干部)。 (二)一乡三办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乡办有关干部、社区(村委)干部。 (三)有疫情防控任务部门的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职工:区委办、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督效办、政府办、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后勤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请以上人员于2020年1月28日上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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