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光县利客隆超市便利店等338家食品经营主体依职权注销情况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第(二)项规定,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根据《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原发证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经审查,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共有 200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过期未延续的共有28家, 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共有 110家。 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 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上述食品经营主体如有异议,请及时到东光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3号窗口进行现场申辩或主动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我局将决定依职权予以注销 。 咨询电话: 0317-7810035 附件: 1. 依职权注销名单 东光县行政审批局 202 6 年 0 9 月 14 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注销 小作坊证书过期未注销 主体资格无效证书(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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