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7-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 第7号)规定,桂林美冠原种猪育种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我局邀请桂林市级专家对上述该养殖场进行评审,经桂林市级专家对该养殖场进行“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及“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认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条件,我局依法予以放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特此通告。 附件:象山区2020年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下载: 象山区2020年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名单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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