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保定市唐县 / 公示详情

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唐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公告

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公示日期2026-04-0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函〔 2025〕60号) 文件要求,无主废弃矿山认定应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后,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公告。 经技术人员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进行实地核查,拟 新增 43处 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3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受理单位: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电话: 0312-6436855 受理地址:唐县仁厚镇中山北大街 7号 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唐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信息统计表 。 附件: 唐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信息统计表(1).xlsx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