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唐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废止《唐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唐烟法﹝2025﹞1号)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4-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零售户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目前以 保定 市烟草专卖局为主体 制定 了《 保定 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保 烟法﹝ 202 6 ﹞ 1 号), 在保定全市(含定州,不含雄安新区)范围内执行, 将于 202 6 年 5 月 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 河北 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 唐 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唐 烟 法 ﹝ 202 5 ﹞ 1 号)自 202 6 年 5 月 1日起予以废止并停止执行。 附件: 保定市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唐 县烟草专卖局 202 6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保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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