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关于做好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 养老生活补助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0-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和《自治区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发〔2020〕6号》要求,现对石发妹等8人拟通过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身份核定初审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773-6550027。 序号 姓名 地址 工作年限 1 石发妹 红光村委 20 2 李坤妹 四合村委 6 3 刘开弟 湴塘村委 23 4 莫秀妹 北芬村委 23 5 阳正妹 阳家村委 20 6 黄梅香 湴塘村委 22 7 黄鸭弟 平山北村 17 8 蒋喜妹 平山大村 21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 年 10 月 10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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