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文燊威”案退赔工作的公告(第一次)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7-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关于被执行人林文峰、林武峰、王少鹏、杨长军、李辉汉、詹远军、张婵叶、丁仁杰、胡运锋、王凯锐、王楠、陈端贵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25)粤03执2297号。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退赔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粤刑终69号刑事裁定[对应一审判决:本院(2023)粤03刑初24号刑事判决]。 二、退赔对象 根据生效刑事裁判和刑事审判部门随案移送执行内容,本案总退赔金额为10855331785.3元,目前认定的待退赔人数为38340人。其中,纯投资人37254人,所涉损失金额为6522945484.16元(详见附件1);拥有经纪人身份的投资人1086人,所涉损失金额4332386301.14元(详见附件2)。 本次退赔对象为随案移送已查明的纯投资人37254人。 三、退赔金额及来源 本案目前可用于退赔的金额为3.2亿元,款项来源于随案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专户、被执行人交纳的执行款等。本次退赔仅限于纯投资人37254人,退赔金额为192287310.62元[3.2亿元 *(6522945484.16元÷10855331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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