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2020年(中期)自治区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计划及答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1-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意见建议内容:桂林市象山区桃花江水体污染严重。 象山区针对以上意见建议作出以下答复: 象山区通过开展排查桃花江(象山段)沿岸排污口、对混入生活污水的排污口进行截污整治等整改措施,已经消除生活污水排入桃花江象山段现象,桃花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符合桂林市水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要求。 单位: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电话:3813122 责任人:蔡立业 ????????????电话:13978332773 象山区人民政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