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博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博野县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 限行区域 及时间 分时段限制通行道路为:南环路,通行时间 9:00-17:00,过境车辆绕行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 全天限制通行区域为: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二、限行车辆范围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黄牌照工程运输车(包括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罐式货车)。 (二)农用柴油车(三马车、拖拉机等)。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军车(含武警车辆)、消防车、警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三)环卫作业、园林绿化专用车辆。 四、确需通行车辆 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 城市运转、企业生产、居民生活保障用车原则上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办 ,可通过 “ 交管 12123 ” 、 “ 保定交警 ” 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货车通行证。 五 、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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