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审核具有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情况公示表(秀峰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2-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4-02-02 11:30 序号 报名号 考生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地 考生 父亲 考生 母亲 毕业学校 是否独 生子女 一胎时间 是否双女 结扎户 二胎时间 备注 1 陈姿璇 女 汉 唐家村委 陈冠源 叶金玲 桂林市第三中学 是 否 2 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农村计生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 2、以上公示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文件规定:属双女结扎户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①1979年11月6日—1985年4月3日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3周年。②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的,两胎间的生育间隔满4周年。③2002年9月1日起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的,符合生育第二胎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④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属双女户应落实结扎措施且未违反过计划生育相关政策。⑤属独生子女户考生需满足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未违反过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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