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关于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交办件 (受理编号:D2GL202310140003)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6-3 )举报件反 映: 桂林市秀峰区琴潭路清华园 3 期住户反映清华园南边莲花路有片储备用地,原计划做千亩荷塘景观工程,自投诉人 2021 年入住以来,这块地被附近居民用来种菜,经常露天烧荒草、秸秆等垃圾,焚烧产生的浓烟笼罩在小区上空,导致小孩咳嗽、生病,每月要去一次医院治疗,投诉人有照片佐证,希望督察组能实地查看帮助解决民生诉求 ( 受理编 号: D2GL202310140003 ) 。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方案 1. 加强对辖区内居民的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工作。 2. 加强露天焚烧的巡查力度,加大巡查范围和巡查次数。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提升空气质量 。 四、整改落实情况 1. 巡查人员立即扑灭火点,向老人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和环境保护的知识,老人接受教育并承诺不再进行露天焚烧。 2. 巡查附近情况,并向附近居民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秀峰区露天焚烧巡查工作小组(秀峰生态环境局、秀峰区城管局、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后续持续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露天焚烧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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