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关于2023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交办件(受理编号:D2GL20231010000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3-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 二 批 2 - 2 )举报件反 映: 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桂林生有鸡鸭批发市场粪水污染附近河水,该市场建成无任何审批手续;万福木材市场内胶合板厂气味难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 受理编 号: D 2 GL 202310100002 ) 。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方案 1 . 要求 该鸡鸭批发市场于对排水管网错接问题进行 整改 施工 。 2 . 对排放的 污水水质 进行 检测 , 符合排放标准 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 四、整改落实情况 该鸡鸭批发市场于 10 月 12 日上午动工对排水管网错接问题进行施工 ,现已 完成整改; 对排放的 污水水质 进行 检测 并附有检测报告, 符合排放标准 后排入城 市污水管网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 31 号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共 7 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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