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6-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 “ 问题 十 : 蓝天保卫战方面, 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桂林市第一季度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桂林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 十 : 蓝天保卫战方面, 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桂林市第一季度PM2.5浓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桂林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二、责任单位 三、整改情况 措施 27 : 秀峰区组织 大队共出动巡查并 及时 扑灭 巡查发现的 露天焚烧着火点,并对当事人进行批判教育; 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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