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海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5-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桂开办发〔 2019〕10号)、《银海区2020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关规定,结合各村电站容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对我区纳入银海区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村资产进行确权。 一、确权比例 (一)银海平阳镇东星村委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为 20.6千瓦,带动贫困户为59户,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二)福成镇山梓村委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为 30千瓦,带动贫困户为183户,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三)福成镇大坎村委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为 30千瓦,带动贫困户为120户,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四)福成镇大水江村委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为 30千瓦,带动贫困户为80户,资产确权比例为100%。 二、工作要求 (一)请福成镇、平阳镇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受益村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将资金公示公告、结转、使用管理情况每季度报送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年底分别向区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书面报告。 (二)疫情防控期间,结转机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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