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银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 |
| 公示日期 | 2020-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落实水费收缴,全面建立用水缴费制度,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的根本举措。为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调动农村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办农水〔2019 〕 210号)《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水农水〔2019 〕 2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农水〔2020 〕 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加快建立健全银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手段,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强化农村居民用水缴费意识,提高节水理念,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有序运行。 (二)基本原则 以 “同网、同质、同水价”和“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为原则,结合各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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