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何华洁诉国奥(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5-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何华洁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临桂劳人仲字〔2026〕第177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等。因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临桂劳人仲字〔2026〕第177号现定于2026年7月3日上午8时40分在桂林市临桂区榕山路225号三楼桂林市临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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