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 5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桂农厅办发〔 202 5 〕 16 号 )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桂林市 202 5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农业办〔 202 5 〕 7 号 ) 精神, 现就我区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禁渔时间 202 5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禁渔时段为 4 个月。 二、禁渔范围 七星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止作业的方式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相关要求 (一)对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业的,由 七星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对禁用的捕捞工具和捕捞水产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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