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3-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了规范医师执业,并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人员《医师执业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姓名:陈新民 性别:男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10450300003635 执业机构名称:陈新民诊所 注销原因:死亡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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