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乐团《跟着民歌去旅行》音乐会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 |
| 公示日期 | 2025-03-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还应于演出前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2. 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请演出场地方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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