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潘红玲诉北京鑫世龙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仲裁裁决书)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7-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委受理的潘红玲与你(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桂劳人仲字〔2025〕第368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桂林市临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桂林市临桂区榕山路225号三楼3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临桂劳人仲字〔2025〕第368号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 ,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桂林市临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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