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告字〔2025〕第26102号)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2-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5年12月19日,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告字〔2025〕第26102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当事人林震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林震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公告期为三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本公告中的受送达对象:林震)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限拆告知书林震〔2025〕第26102号.docx 相关文档: 通知公告 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9 15:00 2025年12月19日,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柳鱼峰综执责拆告字〔2025〕第26102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当事人林震送达,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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