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王明超领取涉案物资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 4 年 12 月 26 日,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向你下达《扣押决定书》(秀公扣字 [2024]00036号),对你持有的涉案资金(一百元面额人民币,共计捌拾玖张) 予以扣押。 202 5 年 9 月 5 日,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向我局 移 交 了《 移送案件通知书 》( 秀公(经)移字 [202 5 ] 090501 号),将该案 移送至 我局予以行政处理 , 随案移送清单中有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物资(一百元面额人民币,共计捌拾玖张)。 2026年3月25日我局通过邮寄向你送达关于领取涉案物资的通知,2026年3月31日,该邮寄信件被退回。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你持有效证件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到桂林市秀峰区 市场 监管 执法稽查大 队协助调查并处理 相应财物 。逾期不认领和不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按无主 财 物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 B5B6地块安置小区6栋7号2楼 联系电话: 0773-2858026 特此公告。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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